相信大家都听说过,
雅思写作着重在语言而非内容。抛开这句话的偏颇之处不谈,语言在雅思写作中确实有很重要的地位。然而,重视语言是不是就是在写作中要展示自己的语言技巧呢?
实际上,笔者接触的不论是雅思考生,还是雅思考官,包括笔者自己的考试经验,都指向一个事实:雅思考试不需要炫耀性的语言,尤其不需要与文章内容的水平完全脱节的语言。如果是语言的水平超过了内容表达的水平,得分往往很低,就像一个小学生用大学教授的口吻写作文一样。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驾驭雅思写作的语言呢?或者说,究竟应该怎样使用“合适”的语言呢?
首先,使用自己熟悉的语言。
写作和说话一样:在说话的时候刻意注意自己的用词,会被认为是装腔作势,写作时过分注意用词则会被认为是炫耀。在作文中,使用与口语类似的、然而稍微正式一些的语言,这样既能使精力集中在更需要注意的方面,例如意思的表达和衔接、逻辑的一致性等,又能使语言表达自然流畅,不容易出现因为使用的句型和结构陌生或半生不熟造成的大量语法错误。
其次,注意用词的准确性而非华丽程度。
网上曾经流传一个笑话,内容是参加不同英语考试的学生对同一句汉语的翻译会截然不同:四六级接近英语口语,托福句子开始复杂,GRE则用词古朴晦涩。虽然没有雅思考试参与其中,但其内核是一样的。如果一味注意用大词、难词,那么整篇文章会读不下去,就像是在啃木头,不仅难以下咽而且毫无味道。拿中文来说,我们今天写人生苦短的时候不会像《短歌行》一样说:“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更不会写出“不修”这种费解的词来。英语也是一样。我们要寻找最能表达的意思的词——一般来说,不会是级最复杂的词。
,注意句型的长短相间和各种从句的恰当运用。
满篇长句的文章让人觉得很费劲:如果一个句子读到读者竟然忘了句子的主语是什么,那这个句子是完全不能传达意思的。对于长句,笔者的态度是:恰当使用,不要为了用而用;长短句相间,体现节奏感。有些地方是必须用长句的,实际上各种名词性从句在英语文章中很普遍。但是,用之前想一想:有没有单词或者词组可以代替?另外,在写作文的时候,如果发现前面简单句过多,那就用个从句;如果发觉前面有一堆长句,那这个时候就该写个短句缓和一下,毕竟我们要给读者一点休息的时间。,很多句子,例如倒装句在英语里面是有特定的语气含义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要多积累、多使用,在写作文的时候就能信手拈来,恰到好处。